税负是指实际计缴的税款占相对应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要提交一份有关这种情况的说明。说明是因为材料或者产品的库存增加而引起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能够说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条件是各项材料、电费等成本项目都很正常。
2种类
宏观:在中国,依据税目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烟草税等等,国家的这些种类繁多的税收收入的总和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总量(用GDP来代表)的比值,就构成了全国的税负水平。
微观:微观上的税负,就是单个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负担,包括个人与单个企业,这儿税负承担的主体是实际负税人,不是名义纳税人,负税人即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为在微观上,税负的实现是流动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税负转嫁。所以,税负的最后归宿就是微观税负的实际负税人。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同国家的财政政策、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本国企业的生产效率、进出口水平及国内商品价格等等经济因素相联系。
3形式
比例税负
比例的税负是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不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累进税负
累进的税负是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累退税负
累退的税负是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随收入的增加而下降。
4两者区别
税负率与税率的区别
税负率指纳税人实际交纳税额与其实际收益的比例;而税率则指对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二者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差别。税率是形成税收负担率的基础,税收负担率则是税率的反映。但税收负担率往往并不直接等于税率。只有当课税对象与纳税人的实际收益额相等(即与税收负坦率的分母项相等)时,税收负担率才等于税率。
5计算方法编辑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00%
即,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不含税)×100%。税负高说明企业效益好,利润高,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
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
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100%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税负就是税收负担率,是纳税人对应期间的应纳增值税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业或免税企业,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税收入按应税税率算出销项税加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有进料加工的话,还要考虑这部份的税金,具体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免\退税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17%)]/(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业务简单的公司,上式中没有涉及的就是0税负了。
另外对于免税及出口企业来说,运费税,城建税依然要扣,抵税比例为6%,应计入公式中。
6其它
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
也叫税收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
福布斯杂志推出其最新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排名全球第二税负痛苦地,排名第一的则是法国。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则经福布斯评判,分列全球税负痛苦最轻地区的一、二、三位。其中卡塔尔只征收公司所得税,而阿联酋没有公司税但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三个地区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征收增值税。
税负高5倍 国资委首次回应央企垄断质疑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舆论对央企尤其是垄断行业薪酬过高的质疑,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下称回顾),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对央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税负、薪酬、垄断等状况进行了回应。
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年度回顾,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今后将定期发布。
按照国资委在《回顾》中的统计,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实现利润8151.2亿元;上缴税金1.15万亿元。
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
而从2006年开始,央企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已累计上缴1371亿元。2009年完成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的市值为429.68亿元。
按照现行规定,央企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电力行业通过改革,华能等7家电力央企发电总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最大的华能集团仅占全国发电量的11%,市场准入早已放开,已形成竞争格局。石油石化行业,中央企业主要有三家石油化工企业。在世界主要50个石油生产国和石油消费国中,76%的国家是一个国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国家是不超过3家石油公司。通信行业,三家央企通过调整重组,实现了全业务经营,形成了竞争格局。
薪酬分配方面,央企已于2008年在4个行业试行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4行业人均工资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3.1个百分点。其中,石油石化行业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2%。
2015年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仅供参考)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售收入)*%
序号 行业 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3.50
2 食品饮料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0
9 卷烟加工 12.50
10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 商业批发0.90
19 商业零售2.50
20 其他3.50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30 其他服务业4.00%
31 其他建筑业1.50%
32 其他制造业1.50%
33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34 其他制造业--水暧管件 1.00%
35 商务服务业 2.50%
36食品制造业1.00%
37 塑料制品业3.00